民企原罪是个伪问题

作者:黎光寿2007-02-0911:39:0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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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原罪是个伪问题

黎光寿
2月4日,参加了一个主题为“暴富阶层的原罪及出路”的辩论会,辩论的双方因为长期的意识形态化的烙印,分别被称为“自由派”和“新左派”。
“自由派”的三个代表是秋风、陈永苗和许志勇,而“新左派”的三个代表则是韩德强、左大培和高粱。从年龄和所从事的工作来看,“自由派”代表搞法律的比较多,而“新左派”代表则多是研究经济,前者都比较年轻,而后者多多少少有些社会经验,显得力量不平衡。
“自由派”的认为,民企的发展壮大,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投机倒把,制假贩私发展起来的,现在发展到了和权力勾结,共同瓜分国有资产,是有原罪的,但是按照法律不追溯既往的原则,现在理应倡导社会和解,推动宪政的实施。
“新左派”看来,民企的发展壮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致富的,这种无原罪可说;另一种是通过投机倒把、制假贩私、拐卖人口等等发家起来的,这一种罪恶累累,应当追溯责任。但是,从民企的发家致富的轨迹来看,远远没有官员凭借权力和不法投机分子相结合,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搞管理层收购等等厉害,两者相比是小巫见大巫,所以他们主张对这部分人进行审查,追溯他们的原罪,但不一定处理。
其实两派的争论反映了一个问题——在当今的中国,究竟是暴富阶层应对中国社会日益激化的矛盾负责,还是民企应对日益激化的矛盾负责的问题。秋风认为,建国初期三十年中国所走的路错了,改革开放才把中国调整到正确的方向上,国有企业的衰败破产是必然的,是对过去错误的纠正。而陈永苗提出,如果现在说管理层收购持大股是正确的,那么就应当退还新中国建立时主动把财产交给国家的人。
韩德强指出,根据秋风先生的逻辑,中国建国六十年的历史,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是个完全不同的历史,如果肯定后三十年是正确的,那么前三十年就是错误的,那实际上就是说新中国政权建立本来就是错误的。韩肯定了前三十年的成就,并且认为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是铺垫和继承的关系,只不过后三十年以来,官商勾结,共同侵吞国有资产而成为暴富阶层,而广大人民群众依然处在贫困的水平线上,社会矛盾加剧,暴富阶层理应承担责任。
左大培认为,民企有诚实劳动致富发展起来的民企,这种民企是没有原罪的,也不存在追究之说;而靠投机倒把制假贩私勾结官员私分国资突然暴富的阶层,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富有原罪的阶层,对国家犯了罪,不能不追究。
我个人也觉得,如果我们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认为民企都应当承担中国社会变化的责任,那对一些民企是不公平的,如果照此清算,将导致更多的冤案,或者严重的社会对立。而对于暴富阶层,并不排除个人买彩票中了大奖暴富,基本上财产的来源还是很难以说清楚,因此整个阶层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来谈论民企原罪,实际上就是把问题扩大化了,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也就是说问题本来并没有那么严重,说出来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我觉得一个准确的词语应当准确地概括事物的本质,否则是没有意义的。

本文作者:黎光寿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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